记者聂琳琳
徐汇区三江路一小区业主刘先生:小区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一份续聘合同,但细心的业主发现,这份合同落款处只有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的公章,没有业主大会的公章,业主对此感到疑惑,不知道这样一份合同是否生效?
上海恒隆律师事务所宋安成律师:一般情况下,在实际操作中,小区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,然而在签订合同之前,业委会需要征求全体业主意见,并达到双多数(小区建筑面积逾半、小区人数逾半)的要求,即便在没有业主大会公章的情况下,合同依然生效。反之,业委会在尚未征求业主意见的前提下,擅自与物业企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,则不符合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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